早陣子買了現正流行的ipod,覺其software itunes甚好用,料其他mac software也有卓越功能。月前終忍不住買了mac mini,外表賞心悅目外功能多之餘自覺它比windows聰明。由於對此operating system亳無認識,故相繼購入及翻閱了多本電腦雜誌,一時間電腦知識飄升(意指認識各軟件用法,並非寫programme的層次,電腦專材不要唔會)。
自己其實係火麒麟,一時興之所致會全情投入研究某方面的知識。初迷上跑步時會買多本雜誌研究飲食、練習等方面應該注意事項。迷上攝影時會睇書學習怎樣拍攝黑白相,光圈、快門、濾光鏡如何配合。但本人記憶体容量有限,以上曾經學會的都已忘記得一乾二凈!
同一時間只可專注一項興趣,熱情過後又會投入另一新興趣的懷抱。很佩服同一時間能發展多項興趣的朋友。

Recent Comments